醉驾撞死人 男子帮忙“顶包”被刑拘
更新时间:2016-08-05 13:43:27 作者:张超 来源:华商报
汪某醉酒驾驶交通肇事,与摩托车发生碰撞,致使2人死亡。事故发生后,朋友张某帮忙“顶包”。被发现后,张某还嚣张地告诉交警,“自己的行为没事。”目前,他被高新公安分局处以刑事拘留,成为全市首例交通肇事“顶包”被刑拘者。
顶包者接受酒精测试
肇事者3个小时后才归案
6月18日晚11点多,汪某驾车在310国道与一辆摩托车发生碰撞,致使骑乘摩托车的一男一女死亡。事故发生后,周边群众报警,在附近办案的高新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交警和救护车,双双抵达现场。
交警询问事故经过时,一男子张某自称是他开车撞了人,并在明知自己没有饮酒的情况下,从容地配合办案交警抽血,接受调查询问。随后的酒精测试结果很快出来,显示,他并未饮酒。此时,从医院传来消息,摩托车上的2人已经死亡。这时办案交警也发现,张某交代的一些事故细节和现场勘查对不上。当交警再次询问张某是否是驾驶人时,张某说,真正的驾驶人是汪某,他是顶包者。
交警找到汪某时,距离事故发生已经3个多小时,通过酒精测试,汪某的酒精含量达到了94毫克/100毫升,仍属于醉酒驾驶。张某的顶包行为帮助汪某逃逸,当办案交警对张某进行批评教育时,他无所谓地说:“我问过律师,我的行为没事,把我驾驶证收了,你们也咋样不了。”这种态度,让受害者家属极为气愤。
涉嫌包庇犯罪
顶包者被刑事拘留
针对其行为,高新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及时与检察机关沟通后,依法按照规定以张某涉嫌包庇犯罪将案件移交高新公安分局。8月2日,高新公安分局对张某的行为刑事立案,并当即刑事拘留,张某成为全市首个交通肇事“顶包”被刑拘者。目前,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。
交警岳伟昌表示,在平时执法中,多次发生肇事者被“顶包”的事,目前,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此没有相应的可操作性的处罚规定。此次案件,为宝鸡一线交警提供了相关办案经验。也提醒广大驾驶人,违法要承担相应的责任,切莫抱着侥幸心理,企图逃避处罚。高新交警还计划将这块法律空白,向上级反映,为法律下一步修改,提供具体案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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